审计承诺书
(工程项目)
佳木斯大学:
在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期间,我方郑重承诺如下:
1.按照《佳木斯大学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所需资料清单》提交审计资料,并对送审资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,且工程内容不存在重复送审的情况。
2.送审资料已完整提交,未提交的资料不再作为计价依据,我方愿意承担因提供资料不全或不准确所造成的一切后果。
3.审核报告中未计价或计价不充分的内容,审计不再结算。
4.积极配合贵校因竣工结算需要开展的审核或审计工作。未在规定期限内配合审核、审计工作或书面回复意见的,贵校可视作无异议处理。
专此承诺。
施工单位(公章)
单位负责人:
年 月 日